全体师生员工:
自去年10月份专项整治集中处理校园内“无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后,目前校园内“无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又有产生,此类车辆锈迹斑斑、散落倒伏,长期无人管理导致严重影响校园环境。为打造整洁、美观、有序的校园环境,决定对校园“无主车”予以专项整治,措施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系、各部门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凡是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在符合校园内使用要求并遵守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于10月24日前将私有车辆自行清洁、维修、规范摆放到自行车、电动车停车位。
二、2023年10月24日后发现仍有未清洁、维修,乱停乱放的自行车、电动车视为“无主车”进行清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三、学院考虑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用车需求,已于2021年底投放校园共享电动车柒玛。共享电动车使用方便、管理规范、运维有力、使用成本低很大程度上解决“无主车”治理难题,广大师生员工可视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四、近期,学院正在开展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师生员工的私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由车主负责管理,应遵守校园车辆管理制度,主动维护停放秩序。
五、报废的私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请车主及时自行清理出校园或主动移至东大门南侧停车场废弃车辆堆积处,由学校统一进行报废清拖处理。
六、校园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广大师生员工在使用车辆过程中要做到不逆行、不乱停、不超速、不抢道,戴头盔、不载人。使用后规范停放至划线停放区。日常做好私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维护管理。
七、安保处将加大“无主车”处理力度,定期清拖。大力开展校园“无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非停车区域长时间停车、违章停车的清理工作。
八、本次清理的“无主车”暂存在东大门南侧停车场,如有师生员工的车辆确认被清理并需取回的请于10月27日前与安保处陆科长联系(86028072),过期不候。因车主本人未及时提供确认信息并联系取回的,车辆被清理所带来的损失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校园交通环境和秩序治理工作需要全校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同时更需要每位车辆使用人员的共同维护。期待在每一位江院人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建成一个平安、有序、整洁的校园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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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